跨境电商出口再迎利好!商品跨关区退货4月1日起全面推广 摘要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,海关总署日前发布《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的公告》(2026年第24号),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。此前,海关总署于2024年12月15日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》(2024年第167号)明确。 关键词 利好;出口;公告;跨境电商;商品跨关区退货 引用本文 跨境电商出口再迎利好!商品跨关区退货4月1日起全面推广[J]. 商业文化, 2026(5): 19. 出版日期 2026-03-01 期次 2026年第5期 栏目 政策时讯 页码 19 引用导出 BibTeX RI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