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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境电商出口再迎利好!商品跨关区退货4月1日起全面推广

摘要

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,海关总署日前发布《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的公告》(2026年第24号),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。此前,海关总署于2024年12月15日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》(2024年第167号)明确。

关键词

利好;出口;公告;跨境电商;商品跨关区退货

引用本文

跨境电商出口再迎利好!商品跨关区退货4月1日起全面推广[J]. 商业文化, 2026(5): 19.

出版日期

2026-03-01

期次

栏目

政策时讯

页码

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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