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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启动 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分级分类监管试点

摘要

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批复同意河北、辽宁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贵州等9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。试点期限至2027年6月30日。此次试点以集贸市场计量信用评价为基础,以计量分级分类监管为路径,以打造放心公平消费环境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标,推动民生计量监管从“全域普查”转向“精准画像”,从“事后处罚”迈向“信用治理”,为守护群众“菜篮子”“米袋子”公平交易打造诚信计量样板。

关键词

分级分类监管;市场监管总局;诚信计量;集贸市场

引用本文

市场监管总局启动 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分级分类监管试点[J]. 商业文化, 2026(13): 12.

出版日期

2026-07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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页码

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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